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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《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《意见》围绕党的二十大关于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的重要部署,结合检察履职实际,从网络立法、执法、司法、普法以及法治研究、队伍建设等方面,对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。
“网络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,影响着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社会、军事等各领域安全。维护网络安全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。”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,近年来,随着网络空间的拓展和信息技术的发展,网络安全呈现出许多新形势新特点,对检察履职办案提出了新要求。
《意见》强调,要不断增强做好网络法治工作的政治自觉、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。充分发挥司法办案职能,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,依法加大对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、数据安全犯罪的惩治力度,全链条惩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犯罪,依法保护和规范数字技术、数字产业和数字市场,大力加强网络空间未成年人权益的综合司法保护,切实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和服务数字经济健康发展。
《意见》要求,要积极参与网络立法制定修订工作,配合立法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,推动制定修订网络安全法、网络犯罪防治法、反不正当竞争法、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,提供司法实践样本,提出立法意见建议。同时,要加快制定修订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,制定完善符合打击治理网络犯罪规律特点的追诉标准、证据调取规范、证据审查要求和证明规则、涉案资产处置办法等。此外,还要积极参与网络空间国际治理,推动网络安全跨境执法司法合作不断深化。
《意见》还就加强网络法治研究、推进网络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、加强网络法治宣传、加大对外传播力度等作出具体工作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