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军队文职人员,是指在军民通用、非直接参与作战,且社会化保障不宜承担的军队编制岗位,从事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的非现役人员,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。军队文职人员是国家为了适应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需要,从社会各界广泛招录聘用的优秀人才,是军队建设的重要支撑力量。
军队文职人员的来源主要有两种:一种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者社会人才,通过公开招考的方式进入军队;另一种是现役军人或者退役军人,通过转岗或者复聘的方式成为文职人员。无论哪种来源,军队文职人员都要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、体格检查、政治考核、专业考试、面试等环节,才能被录用为文职人员。
军队文职人员的分类主要有三种:分别是管理类、专业技术类和技能类。管理类文职人员主要从事行政管理、后勤保障、财务审计等工作;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主要从事教学科研、工程设计、医疗卫生等工作;技能类文职人员主要从事飞行驾驶、航空维修、音乐舞蹈等工作。不同类别的文职人员有不同的学历、学位、职称和资格要求,也有不同的岗位级别和待遇标准。
军队文职人员的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:一是工资待遇。根据《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》规定,军队文职人员享受与相应级别现役军官相同或者相近的工资待遇;二是福利待遇。根据《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》规定,军队文职人员享受与相应级别现役军官相同或者相近的住房补贴、医疗保障、休假制度等福利待遇;三是荣誉待遇。根据《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》规定,军队文职人员可以参加评选表彰和奖励活动,可以获得荣誉称号和奖章奖状等荣誉待遇。
军队文职人员的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:一是忠诚于党和国家。根据《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》规定,军队文职人员应当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原则,服从党中央和中央军委命令,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军事法规制度;二是履行岗位职责。根据《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》规定,军队文职人员应当按照岗位要求,认真完成工作任务,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,为军队建设和国防安全做出贡献;三是遵守纪律规矩。根据《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》规定,军队文职人员应当遵守军队的组织制度和生活制度,服从军事管理和监督检查,严格执行保密规定,不得从事与文职人员身份不相符的活动。
以上就是军队文职人员的概念、来源、分类、待遇和责任的简要介绍。军队文职人员是国家为了适应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需要,从社会各界广泛招录聘用的优秀人才,是军队建设的重要支撑力量。他们在军民通用、非直接参与作战的岗位上,发挥着自己的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,为军队建设和国防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。